Wednesday, June 5, 2013

爱需要证据

经节:我们遵守神的命令,就是爱祂了。”(约一5:3——新译本)

爱不是空口说白话,而是需要拿出证据来。使徒约翰清楚的指出,爱神最好的证据就是“遵守神的命令”。耶稣也说:你们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(约14:15)所以,一个基督徒如何证明他(她)爱神?就是遵行神的命令(Commands)。在新约中,耶稣所强调的命令有四个:第一个是爱神第一(太22:34-40);第二个是要彼此相爱(约13:34-35);第三个是履行大使命(太28:18-20);第四个是等候圣灵的能力(路24:47-49)。最后,我深信当我愿意以爱来顺服神的命令时,我就会更加蒙神喜悦并经历神的同在。正如耶稣曾经向门徒说:那领受我的命令,并且遵守的,就是爱我的;爱我的,我父必定爱他,我也要爱他,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。 (约14:21

祷告:亲爱的主,求祢保守我爱祢的心,我愿遵行祢的命令来表达对祢的爱。阿们。